港澳生出入境、居留證辦理須知
壹、來臺前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港澳生)/簽證(Visa)(港澳具外國籍之華裔學生)辦理須知:
※已持有居留證(如僑大、直升研究所等)或臺灣身分證(中華民國護照)者,請直接參閱貳、來臺後居留與出入境辦理須知,毋須辦理單次證/簽證。
一、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新生、復學生):
(一)香港學生:
1.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領務/大陸及港澳人士申請赴臺灣入境證/甲、香港、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移民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申辦類別為單次入出境許可證。
網址:https://www.teco-hk.org/cp.aspx?n=23B1A3A6BA521F00&s=70EA5C099B0B29A3
2.申請方式:雲端線上申請(申請事由請選擇「留學」)
(1)申請資格: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BNO護照)及回鄉證(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之香港永久居民。
(2)應備文件: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彩色白底照片1張。建議到照相館依相片規格拍照,取得照片光碟片或電子檔,再將電子檔上傳照片;或掃瞄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香港護照
回鄉證正反面(大陸地區出生者適用)
海外聯招會錄取學生,需繳附分發書/單獨招生錄取學生,需繳附入學或錄取通知書/復學學生,需繳附復學通知書(內容必須有效復學日期)
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新臺幣600元整(於核准日期2個月內,需完成線上繳費,逾期需重新申請)
(3)注意事項:
申請網址:移民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honk-macao
透過網絡填寫申請書,上載照片及應備文件,若文件齊全只要5個工作日(不包含星期六、日、10月10日、及臺灣香港兩地之公眾假期),經核准後就可自行上網以信用卡繳費及列印入臺證;另視個案以系統通知書面臨櫃申請。
提醒申請事由請選擇「留學」,勿選擇其他事由。
停留期限自入境翌日起不得逾3個月,在入出境許可效期(自核發之翌日起6個月)屆滿前得申請延期1次,期間不得逾3個月。
(二)澳門學生:
1.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領務/大陸及港澳人士申請赴臺灣入境證/香港、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入出境證/移民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申辦類別為單次入出境許可證。
網址:https://www.teco-mo.org/cp.aspx?n=9CC7D9EF47DBFA58
2.申請方式:雲端線上申請(申請事由請選擇「留學」)
(1)申請資格:持有澳門特區護照及回鄉證(未持有其他國家護照)之澳門永久居民。
(2)應備文件:
最近2年內拍攝之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彩色白底照片1張。建議到照相館依相片規格拍照,取得照片光碟片或電子檔,再將電子檔上傳照片;或掃瞄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有效期3個月以上之澳門護照(照片資料頁翻開整版頁面)
回鄉證正反面(大陸地區出生者適用)
海外聯招會錄取學生,需繳附分發書/單獨招生錄取學生,需繳附入學或錄取通知書/復學學生,需繳附復學通知書(內容必須有效復學日期)
單次入出境證:新臺幣600元整(於核准日期2個月內,需完成線上繳費,逾期需重新申請)
(3)注意事項:
申請網址:移民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honk-macao
自2017年7月1日起,澳門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櫃檯停止受理書面申請入出境證,申請人須於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申辦入臺證,透過網絡填寫申請書,上載照片及應備文件,若文件齊全只要5個工作日(不包含星期六、日、10月10日、及臺灣澳門兩地之公眾假期),經核准後即可自行上網以信用卡繳費及列印入臺證。
提醒申請事由請選擇「留學」,勿選擇其他事由。
停留期限自入境翌日起不得逾3個月,在入出境許可效期(自核發之翌日起6個月)屆滿前得申請延期1次,期間不得逾3個月。
二、簽證(Visa)(港澳具外國籍之華裔學生):
(一)香港學生: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領務/外籍人士簽證 http://www.tecos.org.hk/visa
1.外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臺灣)簽證須知
(1)送件方式:可由本人或代理人遞交申請案,代理人送件時請備妥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正本及影本(申請人請備妥文件,文件不足之申請案,將影響申請案之進行)
※申請中華民國簽證,倘申請人仍在臺灣境內,本處恕不受理。
(2)申請案件收發時間
外籍人士赴台灣簽證 VISA FOR FOREIGNERS
收件時間: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發件時間:下午2時至下午5時
處理時間:1 個工作日(如需面談、文件查證或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文件再確認時,作業時間依個案通知 )
(3)簽證費用
單次入境居留簽證:港幣530元
相對處理費:港幣1280元 【停留、居留簽證,僅適用美國護照】
(4)申請簽證應備文件:
為便利持外國護照(非BNO或香港特區護照)同學赴臺就學辦理簽證,請同學至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40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並備妥以下資料:
分發通知書正本及影本1份
效期有6個月以上之護照正本及有照片資料頁影本1份(護照需有空白頁)
香港身份證正本及影本1份
簽證申請表:請至https://visawebapp.boca.gov.tw/BOCA_EVISA/網頁,選擇「一般簽證申請」,填妥及送出簽證申請資料,並自行列印共2頁之簽證申請表,由申請人親自簽名【30天內如果未到本處送件,該筆資料將自動刪除】
照片:6個月內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2張(1張自行黏貼於申請表上,另1張則浮貼)
申請居留簽證費用港幣530元(以下文件驗證費用每份港幣120元)
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或在學證明,近3年成績單(請先向臺灣錄取學校查詢香港學歷證明是否需本處驗證,如果需要,申請人可要求原就讀學校將在學證明、成績單、經學校證明真實<Certified Truth Copy>之畢業證書或成績單影本,密封於信封內,並於封口處蓋上學校印章後,逕自攜來;或可要求學校將以上學歷證明文件直接寄到本處,向學校確認文件寄出後,便可前來本處驗證)
財力證明(倘屬於父母,可提供關係證明)
「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需含化驗報告,麻疹或德國麻疹抗體檢查倘為陰性,則請提供麻疹或德國麻疹預防接種證明(香港衛生所預防針針卡);此文件需經本處驗證<不必先送香港國際公證人驗證>)。
2.注意事項
請參閱 http://www.tecos.org.hk/%e7%94%b3%e8%ab%8b%e5%a4%96%e5%9c%8b%e4%ba%ba%e
7%b0%bd%e8%ad%89%e6%b3%a8%e6%84%8f%e4%ba%8b%e9%a0%85%e5%8f%8a%e9%80%81%e4%bb%b6%e6%96%b9%e5%bc%8f
(二)澳門學生: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領務/外籍人士簽證 https://www.teco-mo.org/cp.aspx?n=9CC7D9EF47DBFA58
1.外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臺灣)簽證須知
(1)申請人須親自前來澳門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
(2)服務時間:
收件: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
發件: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3)處理時間:居留簽證及特殊案件:依個案通知領件,無速件服務。
(4)申請簽證應備文件:
應繳文件 |
說明 |
1.簽證申請表 |
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
2.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
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
3.護照正本及影本 |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
4.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
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檢查項目及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
5.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成績單正本及影本 |
申請人須先依據教育部主管所訂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申請入學,並取得入學許可或錄取通知。 外國學生應繳驗由學校出具之入學許可或錄取通知書。 在學之學生持停留簽證入境後申請改辦就學事由居留簽證,須另繳驗交在學證明、已註冊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
6.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
中文、英文以外之學歷證件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7.財力證明正本及影本 |
限提供本人或三等親(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出具財力證明、匯款證明、獎學金證明;非本人之財力須另繳附親屬關係證明。 獎學金證明須載明受獎期限及額度。 |
8.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1.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例如:來台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台關係人保證書、在臺監護人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等審核所需之文件)。 2.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之簽證頁及入境章頁。 |
或聯繫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電話:(+853) 2830-6289#2、E-mail:mac@mofa.gov.tw】辦理。
(5)外國護照簽證規費收費數額(只收澳門幣現金):
持美國護照以外之所有國家護照者:單次居留簽證費:澳門幣536元
持美國護照者:一般簽證事由之單次停留、多次停留或單次居留簽證相對處理費:澳門幣1,299元
速件處理費:按申請簽證類別之費用加收50%
(6)注意事項
請參閱 https://www.teco-mo.org/cp.aspx?n=9CC7D9EF47DBFA58&s=A0CDA88F684A9EAB
(三)港澳生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居留證辦理方式比照僑外生,請使用外國護照入出境臺灣,不能使用港澳護照。
(四)請務必使用外國護照(非港澳護照)及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入臺,於入境後15日內換發居留證(ARC)。
貳、來臺後居留與出入境辦理說明
(*新生由本中心協助指導線上申請/舊生自行線上申辦,若有問題可在LINE詢問。本中心亦提供電腦,有需要的同學可至本中心線上申辦居留證)
一、港澳新生、復學生
港澳新生來臺就學於入境後至學校完成報到註冊,於有效停留期間,盡速備妥以下文件,至由線上申辦台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一)新申辦居留證應備文件
1.照片(電子檔.jpg):白底,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頭頂至下顎需在3.2~3.6公分之間(附件1-照片上傳說明)
2.【新生】海外聯招會分發書或本校開立之錄取通知書(電子檔.jpg/pdf)
3.護照(電子檔.jpg/pdf):照片資料頁翻開整版頁面
4.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jpg/pdf)
5.【新生】三個月內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註冊組申請)或學雜費繳費收據+蓋註冊章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復學生】復學通知書(註冊組申請)或學雜費繳費收據+蓋註冊章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電子檔.jpg/pdf)
6.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電子檔.jpg/pdf)(健康檢查項目乙表,3個月內有效)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新生於入境後統一體檢,復學生免附)
7.有入境戳章的單次入出境許可證(電子檔.jpg/pdf)
8.地址證明文件(電子檔.jpg/pdf)(住校外:租賃契約或水電帳單;住校內宿舍:住宿繳費單收據)校外住宿地址需寫明「○○里」如:臺東縣臺東市○○里○○路/街○○巷○○弄○○號,校內住宿地址寫法:臺東縣臺東市建農里2鄰大學路二段369號知本學苑學生宿舍
*地址屬於哪個里,可至內政部網站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53(村里街路門牌查詢)
9.【新生】滿18歲者(以申請居留日為基準),需附最近5年內香港或澳門警察紀錄證明書1份(3個月內有效,須經駐外機構驗證)
10.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需親筆簽名,電子檔.jpg/pdf)(附件2)
11.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需親筆簽名,電子檔.jpg/pdf)(附件3)
12.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提供回鄉證。
13.會需要填(許可證號、港澳身分證號、高中畢業學校及年份、父母親姓名生日、在台聯絡人姓名電話)
14.委託書(有他人代為申請加附)(附件4)
15.港澳生:新臺幣2600元;復學生:300元。
二、本校港澳舊生、僑大、直升研究所之港澳新生及轉學港澳生
(一)延期、資料異動(轉學、留台升學、換發護照、變更住址等)
請備妥以下文件,盡速由線上辦理資料異動及於居留效期屆滿前30日內辦理延期事宜。
1.照片(電子檔.jpg):白底,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頭頂至下顎需在3.2~3.6公分之間(附件1-照片上傳說明)
2.【僑大、留台升學新生】海外聯招會分發書或本校開立之錄取通知書;【轉學生】本校開立之錄取通知書(電子檔.jpg/pdf)
3.居留證正反面(電子檔.jpg/pdf)
4.護照(電子檔.jpg/pdf):照片資料頁翻開整版頁面(更改護照號碼者,須附上新護照基本頁)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註冊章(電子檔.jpg/pdf)
6.地址證明文件(電子檔.jpg/pdf)(【新生】住校外:租賃契約或水電帳單;住校內宿舍:住宿繳費單收據;【舊生】未變動者不需附)校外住宿地址需寫明「○○里」如:臺東縣臺東市○○里○○路/街○○巷○○弄○○號,校內住宿地址寫法:臺東縣臺東市建農里2鄰大學路二段369號知本學苑學生宿舍
*地址屬於哪個里,可至內政部網站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053(村里街路門牌查詢)
7.委託書(有他人代為申請加附)(附件4)
8.300元新臺幣,在居留證效期內則毋須費用
9.會需要填(許可證號、港澳身分證號、高中畢業學校及年份、父母親姓名生日、在台聯絡人姓名電話)
10.若要提前辦理延期,請附理由或證明。例如:回國機票。
三、港澳生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與居留證相關申辦請參閱研發處網頁→國際事務中心→境外學生專區→外國學生專區→外國學生簽證、出入境及居留證辦理須
知https://rd.nttu.edu.tw/p/404-1007-97823.php?Lang=zh-tw
四、無戶籍國民
與居留證相關申辦請參閱研發處網頁→國際事務中心→境外學生專區→港澳僑生專區→僑生簽證、出入境及居留證辦理須知
https://rd.nttu.edu.tw/p/404-1007-97822.php?Lang=zh-tw
五、注意事項
(一)雲端線上申辦,有關照片說明(附件3)
(二)請自行注意居留證上有效日期,務必於效期屆滿日前30天內至移民署或線上辦理延期事宜,如逾期將處罰鍰,超過30天者則須繳納罰鍰後強制出境。
(三)若換發新護照或更換居住地,請注意需至雲端線上申辦資料異動,換發新的居留證,在效期內進行資料異動不收取費用。
(四)畢業、休、退學出境,請攜帶相關證明(畢業證書、休退學證明),將居留證繳回移民署。
(五)審查所需時間:5個工作天(不含收件日、例假日、補件、郵寄時間及警察紀錄核轉時間)
參、其他
一、台灣居留入出境證遺失或毀損(須本人親至移民署臺東服務站臨櫃辦理)
應備文件
(一)填寫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境居留/定居申請書(申請事由請勾選「遺失補發」),並貼妥照片1張(限2吋脫帽白底彩色照片,頭頂至下巴需在3.2~3.6公分之間)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學生證 (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至註冊組申請)
(四)遺失居留證聲明書或報案證明/毀損證件說明書
(五)新臺幣1000元或2600元
二、護照遺失申報(須本人親至移民署臺東服務站臨櫃辦理)
(一)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護照)
3.照片2張(限2吋脫帽白底彩色照片,頭頂至下巴需在3.2~3.6公分之間)
(二)注意事項
1.外國人持憑該護照遺失證明,前往該國駐臺使領館(代表處)辦理補發新護照或旅行證件。
2.取得新護照或旅行證件後,應於雲端線上申辦護照資料異動。
三、人在境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快到期,該怎麼延期?
請盡速聯繫本中心。
(專線電話:886-89-517873,電子信箱:yaya1024@nttu.edu.tw/ coia@nttu.edu.tw )
四、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在境外逾期該怎麼辦?
請重新辦理單次入出境許可證入臺後,再換發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肆、休、退學離境
完成休退學手續後,須先至移民署辦理單次出境證,領證後於10日內離境。
伍、畢業
一、畢業離境
(一)離校手續完成後須先至移民署辦理單次出境證,並於領證後10日內出境(居留證於辦理單次出境證時繳回)。
(二)若急需返港,可先持居留證出境,返港後再向香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繳回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正本並轉交移民署作廢
(攜帶居留證、畢業證明及紙本說明書)。如持居留證出境後未繳回,將無法再申請短期停留證件或觀光停留證件入境臺灣。
二、欲留臺覓職者(限本人親至移民署臺東服務站臨櫃辦理)
(港澳生,居留期限為居留證到期日,以居留證到期日可延長6個月,若有需再延,可再延6個月。若於2月畢業者(即上學期結束後畢業者),居留證到期日若為9月,可等到居留證到期前1個月時再辦延長6個月,最長居留期限 為畢業後可居留1年)
(一)應備文件
1.照片(限2吋脫帽白底彩色照片,頭頂至下巴需在3.2~3.6公分之間)
2.居留證
3.護照
4.畢業證書
5.說明書(延期理由)
6.費用:新臺幣300元
(二)注意事項
1.留台覓職之居留延期,第一次展延半年,第二次展延半年,最多一年時間為限。
2.港澳生持憑畢業證書申請核發6個月居留延期經許可者,於居留期限屆滿前,如欲留臺升學,請先備妥在學證明(需先完成註冊繳費)、生輔組開具之公文、護照、居留證、手續費300元,於居留證到期前1個月內至移民署辦理。
3.畢業後留臺者若地址有變更,務必更正居留證上的地址。
陸、逾期居留
一、逾期30日內(不含第30天),若仍在學中,於繳交罰款及延期費用後,可申請延長並繼續居留。
※逾期居留第29日遇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休息日者,應於次日上班日重新申請居留,其罰鍰以逾期29日採計。
※逾期居留第29日遇星期六者,應於次星期一上午重新申請居留。
二、逾期居留第30日,雖仍在就學中,但於繳交罰鍰後,需於7日內離臺,檢具學校公文重新申請入出境許可證來臺就學。
三、罰鍰規定
(一)逾期1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二)逾期11日以上,3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4000元罰鍰。
(三)逾期31日以上,6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四)逾期61日以上,9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8000元罰鍰。
(五)逾期91日以上者,處新臺幣10000元罰鍰。
(六)未滿14歲者不罰;14歲以上未滿18歲者減半。
雲端線上申辦說明
港澳學生線上申辦系統(「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5)
一、簡介
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經核准來臺就學之香港澳門學生,於入境後向就讀學校完成報到註冊,因應接續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居留入出境證延期及資料異動等需求,特規畫建置學生自行線上申辦及發證系統。
二、適用對象
符合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港澳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第7款前段規定之學生(簡稱港澳生)。
三、申請項目
(一)港澳生來臺就學於入境後至學校完成報到註冊,於有效停留期間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之線上申辦服務。
(二)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就學期間因修業情況有延長居留之必要者,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之1個月內,於線上提出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延期申請。
(三)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證件資料錯誤或異動時,於線上提出港澳生資料異動申請。
四、申請進度查詢
(一)案件進度查詢
港澳生自行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成功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即可操作「進度查詢」中「案件進度查詢」功能,輸入查詢條件執行查詢後,系統帶出申請案件資料,提供申請人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二)優先處理事項
港澳生自行於線上申辦系統完成申請表填寫並成功送出,取得「收件號」(12碼數字)後,於「優先處理事項」功能頁面上,經由系統所提供之各類申辦項目頁籤內案件列表區塊,即可隨時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五、線上繳費
線上系統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可後,請於10個工作天內繳納證件費用。申辦項目及費用如下 :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新臺幣2,600元整。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延期:新臺幣300元整。
資料錯誤或異動更正:無須繳費。
系統提供「國際信用卡」、「網路ATM」、「虛擬帳號」、「E政府繳費平台」及「四大超商」等多元繳費方式。有關「國際信用卡」繳費方式,本平臺不支援中國銀聯卡及美國運通卡,僅限使用JCB、VISA、MasterCard信用卡進行線上繳費,另「E政府繳費平台」提供「國內信用卡」繳費(不含VISA金融卡),若使用「四大超商」繳費,於繳費後約需2至3個工作天,待款項入帳即完成繳費,繳費完成後將不予以退費。
六、電子收據下載
居留入出境證申請案件及居留入出境證延期申請案件,經移民署審查核准後並完成線上繳費(資料錯誤或異動更正無須繳費),港澳生申請人將收到系統自動寄發之居留入出境證IC卡待製證通知之電子郵件,即可再行登入系統後操作「下載專區」中「收據下載」功能,以取得電子收據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