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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教育部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請各大專校院加強宣導校園保 護智慧財產權觀念資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28

一、依據該局115824日智著字第11560013760號函辦理。

二、請多加善用該局所建置之「校園著作權」專區、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A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著作權基本觀念」課程等資源,並透過校內多元管道(例如: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專區、校內電子信箱、各類會議)向學生宣導,並向學生傳達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以持續提升學生對著作權之正確認知。

三、檢附該局來文1份,所提供之著作權宣導資源,請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專區,並適時更新校內專屬網站及於校內辦理相關活動時多加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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