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教育部115年度第2次「學海惜珠」獎助學生出國研修申請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28
教育部公告115年「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學海惜珠第2次申請,
本中心將於115學年第1學期開學後,約9月下旬公告本校春季赴外交換申請,
若你預計要申請春季赴外交換且符合下方1及2的規定標準(兩種都要符合),請先於115年9月7日(一)上午12時前,備好所有申請文件(請參閱下方簡章),送至本中心,逾時不候。
1.歷年成績或排名(入學至114-2):(1)學業成績平均達 80 分(含)以上或(2)學業成績學期平均達全班成績前50%(含)以上,符合上述其中一項。
2.有下方身分及證明
學海惜珠者申請身分及應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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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惜珠者申請身分 |
參考辦法 |
申請計畫時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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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 |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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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 |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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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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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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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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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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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 |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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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者(符合當年度該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可申請次年度計畫) |
至學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相關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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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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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父或母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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