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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教育部115年度第2次「學海惜珠」獎助學生出國研修申請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28
教育部公告115年「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學海惜珠第2次申請,
本中心將於115學年第1學期開學後,約9月下旬公告本校春季赴外交換申請,
若你預計要申請春季赴外交換符合下方1及2的規定標準(兩種都要符合),請先於115年9月7日(一)上午12時前,備好所有申請文件(請參閱下方簡章),送至本中心,逾時不候
1.歷年成績或排名(入學至114-2):(1)學業成績平均達 80 分(含)以上或(2)學業成績學期平均達全班成績前50%(含)以上,符合上述其中一項。
2.有下方身分及證明
學海惜珠者申請身分及應檢附文件 

學海惜珠者申請身分

參考辦法

申請計畫時須提供

低收入戶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常見問答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中低收入戶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常見問答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1)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公文或證明

 (2) 戶口名簿影本

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者(符合當年度該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可申請次年度計畫)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至學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相關證明

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1) 父或母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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