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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115年有機農業行銷推廣計畫」提案

主旨:​為辦理「115年有機農業行銷推廣計畫」提案,請貴單位視需求於115年4月24日前彙整送府憑辦,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115年3月30日農糧東資字第1151367104號函及農糧署「輔導設置有機及善農民市集補助原則」(以下稱補助原則)辦理。
二、旨案研提作業請貴單位依前揭補助原則辦理,於期限內函送本府彙整已利系統登打提案並送農糧署東區分署進行複審。
三、本次提案原則如下:
(一)補助對象:如補助原則第三點,並以促進區或專區為優先辦理對象。
(二)補助項目及經費:申請補助款上限原則新臺幣20萬元。
(三)展售地點:不限縣內縣外。
(四)攤位規劃:最少10攤,須符合有機及友善資格,如大於10攤位則最少要含10攤具有機及友善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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