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受理115 年下半年視覺藝術展覽申請訊息。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10
一、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2月6日至3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文化類)下載,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本局展演藝術科。
三、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四、檢附本局展覽申請表件,請貴單位轉知所屬並協助宣傳本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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