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輔導計畫及經費
主旨:有關提報申請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輔導計畫及經費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輔導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提升教保服務品質、發展在地化課程並強化家長教養觀念,爰補助各大專校院辦理中心輔導計畫(以下簡稱輔導計畫),補助對象為完成設立許可之中心,並由負責輔導之學術機構協助提報申請。
三、旨揭輔導計畫提報申請期程及檢附資料,如下:
(一)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4年6月27日前。
(二)提報資料:請貴校分析各中心之輔導實施現況(新成立者免)、評估輔導需求及提具114學年度之輔導規劃,彙整於「輔導計畫申請書」,併同各中心之「經費需求明細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函報本署辦理。
四、本案補助基準每中心全年輔導次數至少5次,總輔導時數不得少於30小時,每年最高核定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經費編列項目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相關規定編列,經費支應項目分述如下:
(一)輔導鐘點費:學者每小時核定1,000元;在地文化傳承者及資深幼教人員每小時600元,每次最高以6小時為限。
(二)工作費:得編列勞保、離職儲金或勞工退休準備金,編列總額,不得超過輔導鐘點費總額之二分之一。
(三)辦理工作坊費用:每中心每年最高核定1萬2,000元。
(四)全民健保補充保費:以輔導鐘點費、工作費及講師鐘點費之2.11%編列。
(五)膳費:每人每日餐費最高以120元計。
(六)交通費:實報實銷,僅支應高鐵標準廂、火車、客運、船或捷運之費用。但中心位處離島或原住民族地區者,得依實際需求申請機票及租車之費用。
(七)住宿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中心位處離島或原住民地區者,始得申請。
(八)印刷費。
(九)雜支。
五、私立大專校院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申請時應併同檢附本署「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
六、檢附「經費申請表」、「經費需求表」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輔導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提升教保服務品質、發展在地化課程並強化家長教養觀念,爰補助各大專校院辦理中心輔導計畫(以下簡稱輔導計畫),補助對象為完成設立許可之中心,並由負責輔導之學術機構協助提報申請。
三、旨揭輔導計畫提報申請期程及檢附資料,如下:
(一)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4年6月27日前。
(二)提報資料:請貴校分析各中心之輔導實施現況(新成立者免)、評估輔導需求及提具114學年度之輔導規劃,彙整於「輔導計畫申請書」,併同各中心之「經費需求明細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函報本署辦理。
四、本案補助基準每中心全年輔導次數至少5次,總輔導時數不得少於30小時,每年最高核定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經費編列項目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相關規定編列,經費支應項目分述如下:
(一)輔導鐘點費:學者每小時核定1,000元;在地文化傳承者及資深幼教人員每小時600元,每次最高以6小時為限。
(二)工作費:得編列勞保、離職儲金或勞工退休準備金,編列總額,不得超過輔導鐘點費總額之二分之一。
(三)辦理工作坊費用:每中心每年最高核定1萬2,000元。
(四)全民健保補充保費:以輔導鐘點費、工作費及講師鐘點費之2.11%編列。
(五)膳費:每人每日餐費最高以120元計。
(六)交通費:實報實銷,僅支應高鐵標準廂、火車、客運、船或捷運之費用。但中心位處離島或原住民族地區者,得依實際需求申請機票及租車之費用。
(七)住宿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中心位處離島或原住民地區者,始得申請。
(八)印刷費。
(九)雜支。
五、私立大專校院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前段規定,申請時應併同檢附本署「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
六、檢附「經費申請表」、「經費需求表」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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