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6年10月1日起,凡以本校名義申請之各項計畫(不含國科會計畫), 請於提出計畫申請前,計畫主持人須至本校校務系統網頁登錄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2-01
依據教育部規定
教師承接委託研究計畫(包含產學合作及政府、公民營委託計畫等)或補助研究計畫,均應由本校具名簽訂合約(以國立臺東大學名義提出);
如無法由本校具名簽訂合約(如擔任其他學校或民營機構研究計畫案之共同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或其以學會名義接受委辦計畫等),仍應取得本校許可。
主旨: 自106年10月1日起,凡以本校名義申請之各項計畫(不含科技部計畫),請於提出計畫申請前,計畫主持人須至本校校務系統網頁登錄計畫,敬請轉知所屬教師/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校已完成計畫管理系統建置,敬請於106年10月1日起,於提出計畫申請前,至本校「校務系統」→「研究發展」登錄計畫相關內容,並將新增後之「計畫申請同意表」印出送研發處辦理審核,俟該計畫核定後,再將核定公文或相關資料送研發處登錄備查。
二、 各計畫如需申請學校配合款,請於計畫核定後,至該系統填寫「計畫配合款申請」辦理。
三、 執行計畫中如有項目變更,請至本處網頁下載『國立臺東大學計畫變更申請同意表』(如附件)送研發處辦理。(網路下載:研發處網頁→下載專區→一般計畫申請相關)。
四、 檢附操作手冊一份,敬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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