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第八點規定,並自106年8月1日起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6-21
說明:
一、科技部為提供執行計畫助理人員約用彈性,避免單以「學歷」做為專任助理支給工作酬金的標準,爰刪除專任助理依學歷分級規定,並明定工作酬金由執行機構綜合考量工作內容、專業技能、預期績效表現等因素,自行訂定標準並核實支給。
二、本校訂有「國立臺東大學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如附件,敬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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