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轉知教育部函轉外交部來函,有關我赴立陶宛之交換生申辦簽證事,請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9-09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105年9月5日外歐東字第10504444050號函辦理。
二、據外交部函稱,我駐拉脫維亞代表處接洽立陶宛相關單位,研商事先申辦簽
證之可行作法,目前赴該國交換生申辦簽證方式如次:
(一)、我交換學生倘停留期間逾90日,則須申辦長期停留D類簽證。
(二)、洽獲與我較鄰近之立國駐東京大使館復告,我交換學生須親赴該管申請並辦理指紋登錄,其他應備文件包括:入學許可或相關信函、就學期間海外健康意外保險證明、(保險理賠最低額度為5,795歐元)、銀行存款證明、在臺就學註冊證明、機票程期以及3.5*4.5之照片乙張等。申請人請事先以電郵與該館洽排面談時間(電子郵件為:Inga.Miskinyte@urm.lt),原則上1日內可核發簽證。
一、依據外交部105年9月5日外歐東字第10504444050號函辦理。
二、據外交部函稱,我駐拉脫維亞代表處接洽立陶宛相關單位,研商事先申辦簽
證之可行作法,目前赴該國交換生申辦簽證方式如次:
(一)、我交換學生倘停留期間逾90日,則須申辦長期停留D類簽證。
(二)、洽獲與我較鄰近之立國駐東京大使館復告,我交換學生須親赴該管申請並辦理指紋登錄,其他應備文件包括:入學許可或相關信函、就學期間海外健康意外保險證明、(保險理賠最低額度為5,795歐元)、銀行存款證明、在臺就學註冊證明、機票程期以及3.5*4.5之照片乙張等。申請人請事先以電郵與該館洽排面談時間(電子郵件為:Inga.Miskinyte@urm.lt),原則上1日內可核發簽證。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