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轉知教育部105年選送華語教師赴捷克學校任教第105031T號通告乙份,有意申請者請於臺灣時間6月8日前以電子郵件繳交應繳資料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6-02
說明:
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教學任教要點」規定辦理。
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教學任教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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