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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自本(105)年6月1日起改版採用「中民國文件証明書」辦理文件証明業務一事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5-19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105年5月12日外受領三字第1057000181號函辦理。

二、檢附文件證明書防偽說明、文件證明書樣張籍文件說明書範例供參。相關問題請逕洽外交部領務局王美儀小姐,電話02-23432917,電郵 mywang@boca.b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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