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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科技部與日本交流協會合作辦理2015年台日博士暑期研究及台日青年研究人員暑期短期參訪考察申請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10-27
主旨:
本部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交流協會合作辦理2015年台日博士生暑期研究及台日青年研究人員暑期短期參訪考察申請案,自103年11月1日起至104年1月9日止受理申請,請轉知貴校資格相符之人員,於規定期限內自貴校彙整後向本部提出申請,請 察照辦理。

說明:
1. 申請人應由本部首頁之『最新消息』或進入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網頁最新消息「2015年選送博士生暑期赴日研究計畫(Summer Program)」及「2015年選送青年研究人員暑期赴日參訪考察計畫(Summer Visiting Program)」處,點選進入查閱有關說明並下載申請表格填用,在申請期限(103年11月1日起至104年1月9日止)內,先經推薦機構初審再彙整函送本部辦理。

2. 申請補助博士生暑期赴日研究計畫者,應填附補助博士班研究生暑期赴日研究(Summer Program)申請書、日本研究機構正式同意函(均依本部所訂格式填用)、大學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以及最近五年內已發表之學術性著作(不超過三篇)。所有申請文件均須繳送一式三份(除著作外,所附申請文件均需至少一份為正本)。

3. 申請補助青年研究人員暑期赴日短期參訪考察者,申請人應組成三至四人參訪團隊(成員以同校同領域為限,以助理教授級以上人員一人為主要申請人,二至三位博士生為團員),每人依其申請資格分別填寫補助青年研究人員暑期短期參訪考察(Summer Visiting Program)申請書(一)或(二) 、繳送最近五年內已發表之學術性著作 (每人不超過三篇)、團隊參訪考察詳細行程表、日本參訪機構正式同意函(依本部所訂格式填附),以及博士生申請人之大學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等文件。所有申請文件均須繳送一式三份(除著作外,所附申請文件均需至少一份為正本)。

4. 申請人所檢送之申請資料,應全數裝入自備之申請資料袋內(資料袋封面自本部網站下載填用),於104年1月9日前(以學校發文日期為憑),經由推薦機構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逾期概不受理。申請人逕向本部申請、文件不齊或格式與本部所訂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5.其他資訊請參照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newwp.aspx?act=Detail&id=d8a6a45ceafb40069b639a4421ae8ba5&ctunit=31&ctnode=42&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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