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推動台灣研究國際合作計畫實施要點」第五點,敬請參照
最後更新日期 :
2012-11-15
主旨: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推動臺灣研究國際合作計畫實施要點」第五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7日以臺文字第1010206433C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修正要點第五點為「五、受理時間:各校應於計畫前一年十二月一日起至當年一月十五日止,向本部申請補助當年八月一日起實施之臺灣研究國際合作計畫」。
二、刪除原要點第五點所載「但經本部駐外單位推薦者,不在此限」乙節。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推動臺灣研究國際合作計畫實施要點」第五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7日以臺文字第1010206433C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修正要點第五點為「五、受理時間:各校應於計畫前一年十二月一日起至當年一月十五日止,向本部申請補助當年八月一日起實施之臺灣研究國際合作計畫」。
二、刪除原要點第五點所載「但經本部駐外單位推薦者,不在此限」乙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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