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116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請詳閱!(本校截止收件日---115/12/9 (三) 中午12:00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11-06
有意申請本計畫之教師請於115/12/9(三)12:00前將計畫上傳系統,並通知研發處繳交1.審查表、2.利益衝突揭露表及3.計畫申請同意表,謝謝!
未依上述截止日完成送件程序、資料不全或申請不符規定者將不受理。
【116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作業注意事項】
1. 申請人資格:為本校專任、專案教師皆可申請。
2. 校內申請時間:115年11月23日 (一) 09:00至115年12月9日(三) 12:00。
| 期程 | 內容 |
| 11/23 (一)09:00起 | 系統開放新帳號申請、教師研提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系統上傳) |
|
12/9 (三)12:00截止 (計畫系統自動關閉) |
申請人線上送出計畫並繳交校內審查表(如附件1)、利益衝突揭露表(如附件2)及計畫申請同意表至所屬教學單位 |
| 12/11 (五)12:00前 | 各教學單位審查後將表單送至研發處 |
| 12/14(一)-12/18(五) | 校內審查、經費修改、計畫送出 |
| 12/22(二) | 備函送達教育部時間 |
3. 學門類別:10個學門外+3類專案計畫-「大學社會責任(USR)」與「技術實作」及情緒健康與福祉。自116年度起,專案項目調整為「情緒健康與福祉」、「轉型正義」、「全英語課程(EMI)」,且採融入至各學門內之方式進行審查,後續將於本計畫系統配合增設欄位供教師於申請時主動勾選專案項目,以利辦理後續審查事宜。
4. 研究倫理審查文件:涉及人體研究需送IRB/REC;涉及原住民需加送原民主管機關審核;其他非IRB/REC計畫皆需上傳計畫參與同意書(計畫核定後始需作業)。
5.執行期程:一年期、多年期。
6.經費補助:至多50萬元,以人事費(計畫主持人費、兼任助理,至高編列60%)、業務費為主,設備費斟酌編列。
(1)自115年度起,最低時薪為205元、健保補充保費費率為2.11%,請老師編列經費時再注意,避免來回退件修改,謝謝。
(2)可編列計畫主持人費至多1名最高12,000元/月;協同主持人不得支領費用。人事費以計畫總經費60%為上限。
(3)113年度新增加碼補助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須為全職在學博士生),最高每名1萬元/月,須於計畫書事先申請,事後不予補助。(不列入50萬元及人事費60%上限)
(4)本計畫不得編列獎金、禮券、現金券、內部場地使用費等費用及不得編列國外出差旅費。
7.計畫書格式 : 如附件徵件說明。
本計畫要點第五點第七款第一目:「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 (至少一門)」,且該課程應為學校正式學制畢業學分所採計,請申請教師及學校特別留意。
- 相關問題請見本計畫網頁「常見問題」https://tpr.moe.edu.tw/zh/plan/faq
- 116年度計畫徵件說明會活動檔案(簡報及影片):https://tpr.moe.edu.tw/zh/news/183732b5-3735-47d6-bb54-a4c33054da28
-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教師個人帳號請至https://tpr.moe.edu.tw/Frontend/school/home註冊申請
- 8. 校內計畫窗口:研發處 林明儀 分機: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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