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財政部「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114年-117年)」策略一「創新促參推進機制」之提案原則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1-24
主旨:檢送財政部「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114年-117年)」策略一「創新促參推進機制」之提案原則,詳如原函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14年1月8日台財促字第11400503310號函辦理。
二、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114年-117年)」規劃創新促參推進機制略以,中央部會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提報行政院之新興計畫,原則應先提送本案所設促參提案平臺,並經促參審查機制檢視後,始得提送公共建設計畫,陳報行政院審議,合先敘明。
三、茲由財政部函知該方案「創新促參機制」之提案方式,自114年1月6日起,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提報之新興計畫(含公共建設計畫及社會發展計畫),請依旨揭提案原則辦理,並由業管司(署)於每季季中(2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前將奉核後之新興計畫提案資料,移本部秘書處(李專員杰珉、電子信箱:koala@mail.moe.gov.tw)彙送財政部,提報促參工作小組及專案會議討論。
四、各單位如有諮詢需求請逕洽財政部(方韋及秘書及蔡佩欣專員、電子信箱:wcfang@mail.mof.gov.tw、phtsai@mail.mof.gov.tw)。
五、相關文號:本部114年1月13日臺教秘(二)字第1140002058號函送國家發展委員會「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114年-117年)」(核定本)在案。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14年1月8日台財促字第11400503310號函辦理。
二、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114年-117年)」規劃創新促參推進機制略以,中央部會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提報行政院之新興計畫,原則應先提送本案所設促參提案平臺,並經促參審查機制檢視後,始得提送公共建設計畫,陳報行政院審議,合先敘明。
三、茲由財政部函知該方案「創新促參機制」之提案方式,自114年1月6日起,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提報之新興計畫(含公共建設計畫及社會發展計畫),請依旨揭提案原則辦理,並由業管司(署)於每季季中(2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前將奉核後之新興計畫提案資料,移本部秘書處(李專員杰珉、電子信箱:koala@mail.moe.gov.tw)彙送財政部,提報促參工作小組及專案會議討論。
四、各單位如有諮詢需求請逕洽財政部(方韋及秘書及蔡佩欣專員、電子信箱:wcfang@mail.mof.gov.tw、phtsai@mail.mof.gov.tw)。
五、相關文號:本部114年1月13日臺教秘(二)字第1140002058號函送國家發展委員會「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114年-117年)」(核定本)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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