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教育部114年度「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預計11/21開始受理(12/8截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04
有意申請本計畫之教師請於113/12/8日(日)23:59前將計畫上傳系統,並通知研發處繳交審查表及計畫申請同意表,謝謝!
【114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作業注意事項】
1. 申請人資格:為本校專任、專案教師皆可申請。
2. 校內申請時間:113年11月21日 (四) 00:00至113年12月8日(日) 23:59。
期程 | 內容 |
11/21 (四)00:00起 | 系統開放新帳號申請、教師研提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系統上傳) |
12/8 (日)23:59截止 |
申請人線上送出計畫並繳交校內審查表(如附件1)、計畫申請同意表至所屬教學單位 |
12/11 (三)12:00前 | 各教學單位審查後將表單送至研發處 |
12/12 (四)-12/20(五) | 校內審查、計畫送出及備函送達教育部時間 |
3. 學門類別:10個學門外+3類專案計畫-「大學社會責任(USR)」與「技術實作」,另自114年度起新增「情緒健康與福祉」專案。,提供申請人申請。
4. 研究倫理審查文件:涉及人體研究需送IRB/REC;涉及原住民需加送原民主管機關審核;其他非IRB/REC計畫皆需上傳計畫參與同意書(計畫核定後始需作業)。
5.執行期程:一年期、多年期。
6.經費補助:至多50萬元,以人事費(計畫主持人費、兼任助理,至高編列60%)、業務費為主,設備費斟酌編列。
(1)自113年度起,最低時薪為190元、健保補充保費費率為2.11%,請老師編列經費時再注意,避免來回退件修改,謝謝。
(2)可編列計畫主持人費至多1名最高12,000元/月;協同主持人不得支領費用。人事費以計畫總經費60%為上限。
(3)113年度新增加碼補助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最高每名1萬元/月,須於計畫書事先申請,事後不予補助。(不列入50萬元及人事費60%上限)
(4)本計畫不得編列獎金、禮券、現金券、內部場地使用費等費用及不得編列國外出差旅費。
7.計劃書格式 : 如附件徵件說明。
本計畫要點第五點第七款第一目:「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 (至少一門)」,請申請教師及學校特別留意。
完整資訊洽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網頁:https://tpr.moe.edu.tw/index、相關配合及注意事項說明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教師個人帳號請至https://tpr.moe.edu.tw/login註冊申請
教育部「114年計畫徵件說明會」簡報及影片下載:https://reurl.cc/XRdmY7
8. 校內計畫窗口:研發處 林明儀 分機:1511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