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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教育部113年度「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預計11/21開始受理,歡迎師長踴躍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1-17

有意申請本計畫之教師請於112/12/11日(一)12:00前將計畫上傳系統,並通知研發處繳交審查表及計畫申請同意表,謝謝!

【113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作業注意事項】
1. 申請人資格:為本校專任、專案教師皆可申請(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具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之教師。)

2. 校內申請時間:112年11月21日 (二) 00:00至111年12月11日(一) 12:00

期程 內容
11/21 (二) 系統開放新帳號申請、教師研提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系統上傳)
12/11 (一) 12:00截止 申請人線上送出計畫並繳交校內審查表(如附件1)、計畫申請同意表至所屬教學單位
12/13 (三)    12:00前各教學單位審查後將表單送至研發處
12/14 (四)-12/22(五) 校內審查、計畫送出及備函送達教育部時間

3. 學門類別:10個學門外+2類專案計畫-「大學社會責任(USR)」與「技術實作」提供申請人申請。
4. 研究倫理審查文件:涉及人體研究需送IRB/REC;涉及原住民需加送原民主管機關審核;其他非IRB/REC計畫皆需上傳計畫參與同意書(計畫核定後始需作業)。  

5.執行期程:一年期、多年期。

6.經費補助:至多50萬元,以人事費(計畫主持人費、兼任助理,至高編列60%)、業務費為主,設備費斟酌編列。

(1)自113年度起,最低時薪為183元健保補充保費費率為2.11%請老師編列經費時再注意,避免來回退件修改,謝謝。
(2)可編列計畫主持人費至多1名最高1萬2000元/月;協同主持人不得支領費用。人事費以計畫總經費60%為上限。
(3)113年度新增加碼補助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最高每名1萬元/月,須於計畫書事先申請,事後不予補助。(不列入50萬元及人事費60%上限)
(4)本計畫不得編列獎金、禮券、現金券、內部場地使用費等費用及不得編列國外出差旅費。
7.計劃書格式 : 如附件徵件說明。

本計畫要點第五點第七款第一目:「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 (至少一門)」,請申請教師及學校特別留意。

完整資訊洽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網頁:https://tpr.moe.edu.tw/index、相關配合及注意事項說明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教師個人帳號請至https://tpr.moe.edu.tw/login註冊申請

教育部「113年計畫徵件說明會」簡報及影片下載:https://tpr.moe.edu.tw/news/d14955be-a04d-49b7-b43d-87da522ddf3c

8. 校內計畫窗口:研發處 林明儀   分機: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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